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7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和《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20〕21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报湘西州人社局备案,2020年龙山县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5名,现将有关事项简介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坚持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县人社局统一部署,统一发布招聘简章,统一报名及笔试时间,统一确认聘用资格。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三、招聘计划
1.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5名,具体招聘岗位、计划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2020年龙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
2.招聘公告可通过以下网站查阅:湘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rsj.xxz.gov.cn/)、龙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xls.gov.cn/)。
3.招聘各环节相关信息指定在龙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四、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及专业或技能条件;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具体条件,详见《2020年龙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
(1)报考年龄:18周岁以上(2002年10月13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4年10月13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龄要求依此类推,具体年龄要求详见岗位表;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3)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填报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所写专业完整准确填写。报考专业参考《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所学专业已列入《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认定;
(4)面向高校毕业生的职位,报考人员须为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面向本县建档立卡户高校毕业生的职位,报考人员须提供村(社区)、乡镇出具的相关证明。
(5)有户籍要求的职位,报考人员的户口在公告发布之日或考入高等院校学习前户籍须在所要求的行政区域。
(6)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按实年计算,时间截止2020年10月31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至正式毕业前)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原已取得学历达到最低学历要求,现在读全日制学历的人员;
7.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未满服务年限的人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与事业单位约定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人员;
8.龙山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9.应聘人员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组织人事、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10.具有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